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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桑皮纸手工制作技艺传承人刘同焰入选第四批国家非遗传承人

近日,文化部办公厅公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我县桑皮纸手工制作技艺传人刘同焰榜上有名。

据悉,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5号),文化部开展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文化部组织专家对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有关部门及港澳地区推荐近2000名的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初评。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形成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490名。由潜山县文化馆、潜山县非遗保护中心申报的我县桑皮纸手工制作技艺守护者刘同焰名列其中。

刘同焰,男,19641119生。自幼学习桑皮纸制作技艺。在他的带动下,几家造纸作坊秘密传承,精心保护,缜密改良,师徒相传,不断涌现出一些全面掌握桑皮纸技艺的高手,通信设备

2005年刘同焰以纯手工制作的传统桑皮纸破解了故宫倦勤斋通景画修复难题。20058月中央台十套节目在刘同焰家造纸作坊里拍摄了桑皮纸的全部生产过程。自2004年至2007年先后为故宫提供桑皮纸1000多另,新京报、新安晚报、安徽日报、安庆日报、江淮等20多家媒体予以了公开报道。2006年刘同焰被认定为安徽省首批省级非遗传承人,2008年桑皮纸制作技艺列入国家级非遗项目。2012年,刘同焰被认定为第四批国家级传承人。至此我县已拥有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10人。(来源:潜山新闻网  作者:涂晓华)